发布:2019-03-05 21:02:43 关注:30546次
英德市教育局2019年英德市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公告
2019年英德市赴华南师范大学公开招聘教师51人,其中市直初中教师6人,市直小学教师45人,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国家重点高等院校(即全国985工程和211工程院校)全日制本科以上学历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要求的师范教育类应届毕业生(含持有效暂缓就业协议书的2017年和2018年的毕业生)。
二、招聘岗位
招聘岗位详见《2019年英德市赴高校公开招聘教师岗位表》(附件1)。
三、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享有公民的政治权利。
2.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教育事业,为人师表,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职业道德。
3.具有岗位所需的任职资格、职业资格。
4.五官端正,具有良好的身体素质和心理素质,能胜任所报名岗位的工作。
5.无违纪违法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名:
(1)受行政开除处分未满五年或其他行政处分正在处分期内的;
(2)曾因超生被有关单位依照相关计生政策规定作出处理决定,从该处理决定作出之日起未满五年的;
(3)近两年内,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4)因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审计、纪律审查,或者涉嫌犯罪,司法程序尚未终结的;
(5)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不宜报考的其它情形。
6.具备岗位所需要的其他条件。
(二)具体资格条件
1.必须具有与报考岗位专业一致的教师资格证(见附件1)。
应届师范毕业生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必须在2019年7月15日前取得相应教师资格证书。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2.学历及专业要求: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本科以上学历并具有学士以上学位,师范教育类专业毕业。
3.年龄要求:本科毕业生年龄在30周岁以下(1989年3月18日后出生),硕(博)士生年龄在35周岁以下(1984年3月18日后出生)
4.2019年应届毕业生要求在2019年7月15日前获得岗位招聘条件要求的学历、学位,否则取消聘用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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