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至
为加强乐昌市医疗卫生人才队伍建设,深入推进卫生强市战略,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等文件精神及《中共乐昌市委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改革完善县域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乐改委发〔2020〕1号)有关规定,经乐昌市卫生健康局党组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引进高级职称医疗卫生专业技术人员2人。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