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切实加强我市专业应急救援队伍建设,适应“全灾种,大应急职能拓展需要,决定招聘应急救援大队队员,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现将有关招聘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应急救援队员3名
二、招聘岗位
序号 | 岗位 | 数量 | 备注 |
1 | 市应急救援大队队员 | 2人 | 提供食宿 |
2 | 全安中队队员 | 1人 | 不包食宿 |
三、薪酬待遇
1.聘用期内,每月基本工资3000元(含社保个人部分);
2.单位依法为入职者购买社保。
四、应聘条件
1.热爱祖国,拥护党的方针政策,拥护宪法,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无违法犯罪记录;
2.具有南雄户籍(本人、配偶或父母为南雄市户籍);
3.18-35周岁男性(即1988年8月22日-2005年8月22日出生的);
4.高中及以上学历,具备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5.身高1.60米以上、裸眼视力4.5以上,身体健康,适应应急救援作业;
6.退伍军人、有消防工作经验优先招录;
7.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五、报名办法
(一)报名时间
8月22日--8月28日(上午8:30--11:30,下午14:30--17:00)
(二)报名地点
南雄市应急管理局三楼应急事务服务中心,地址:南雄市新城中街66号,咨询电话:0751-3839001。
(三)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采取现场报名方式。报考人员需提交以下资料:
1.《报名表》《考生承诺书》(各1份、见附件);
2.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小一寸照片1张;
3.二代有效居民身份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4.学历(学位)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5.南雄市户籍的报考人员需提供户口本,配偶户籍为南雄市户籍者需提供其配偶户口本及结婚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父母户籍为南雄市户籍者需提供其父母(其中任何一人)户口本及与本人关系的相关信息材料(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6.退伍军人的报考人员需提供退伍军人证(审原件,交复印件1份);
(四)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市应急事务服务中心负责组织实施。经审核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方可报名。资格审核工作将贯穿整个招聘全过程,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填写虚假信息或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六、考核
采取面试、体能测试相结合的办法进行。面试主要测评从事工作所必需的基本素质和职业能力。体能测试为3000米跑、俯卧撑。时间地点待定(资格审查合格者通过电话、手机短信通知参加面试),接到考核通知的报考人员凭二代身份证原件参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