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科学高效开展南雄市2023年“丹霞英才计划”教育教学类工作人员公开招聘考试工作,根据南雄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关于推进韶关市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引进工作部署和要求,现对南雄市2023年“丹霞英才计划”教育教学类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有关事宜补充如下:
一、南雄市2023年“丹霞英才计划”教育教学类工作人员公开招聘线上报名时间延长至2023年5月5日,同步增加政策宣讲环节和现场报名方式,政策宣讲和现场报名时间和地点如下:
宣讲和报名时间 |
宣讲和报名城市 |
宣讲和报名高校 |
宣讲和报名地点 |
4月22日 9:00-16:30 |
长沙 |
湖南师范大学 |
湖南师范大学二里半校区至善楼308室 |
4月24日 9:00-17:00 |
哈尔滨 |
哈尔滨师范大学 |
哈尔滨师范大学松北校区崇师楼B区一楼招聘 服务大厅 |
4月25日 9:00-17:00 |
吉林市
|
北华大学 |
北华大学东校区就业服务大厅(吉林省吉林市 丰满区滨江东路3999号) |
4月27日 9:00-17:00 |
南昌 |
江西师范大学 |
江西师范大学瑶湖校区研究生院 |
现场报名需提供的材料:
1.《南雄市2023年“丹霞英才计划”教育教学类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登记表》(详见附件2,需贴照片,本人手写签名)。
2.《南雄市2023年“丹霞英才计划”教育教学类工作人员公开招聘报名信息采集表》(附件3,纸质版)。
3.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正反面复印至同一页A4纸上)。
4.学历及学位证。2023年应届毕业生要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如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成绩单等);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及有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
5.教师资格证原件和复印件。暂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考生须提交《未取得教师资格证报考人员承诺书》(附件6)。
6.定向生、委培生报考,报名时提供所在院校和委培(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7.国有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报名时提供工作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同意报考证明(附件5)。
8.其他有关材料。
以上报名资格审核资料查验原件后,原件交回本人,只收复印件;证明材料及承诺书收原件。请考生按照以上顺序及要求装订报名资料。凡提供虚假报考材料或隐瞒信息通过资格审查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审核人员对现场报名应聘者查验资料进行资格初审。符合招聘条件的现场报名工作人员将签订意向书,并指引添加“南雄市2023年‘丹霞英才计划’教育教学类工作人员面试考生微信群”。
二、其他资格条件与《南雄市2023年“丹霞英才计划”教育教学类工作人员公开招聘公告》一致。
特此公告。
南雄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南雄市教育局
2023年4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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