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疗招聘进行时!各地纷纷发布医疗招聘公告,广纳贤才,医学教育网为了更好的服务有就业意愿的相关医疗人员,将会为大家整理并更新各地医疗招聘的相关公告,大家可持续关注!以下是公告“2025年韶关市新丰县医共体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公告”的相关内容:
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办法》(粤府令第301号)等文件要求,为进一步做好新丰县医疗卫生人才储备工作,逐渐完善人才队伍梯队建设,推动卫生健康高质量发展,现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7名。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实施公开招聘工作。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对象
招聘对象为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非在职)和社会上具有国家承认大专及以上学历的人员。
二、报考条件
(一)报考人员应当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法规,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2.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符合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
4.年龄为18至35周岁(即1989年3月13日至2007年3月12日期间出生),部分岗位招聘年龄可放宽至45周岁(即1979年3月13日以后出生),具体要求见岗位表;
5.具有招聘岗位所要求的其他资格条件;
6.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在广东省机关事业单位招录(聘)考试、体检或考察中存在违纪行为的;
5.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现役军人;
6.我县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在编人员;
7.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
8.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9.法律法规规定不宜聘用的其他情形。
三、薪酬待遇
获聘人员为事业单位编制人员,试用期满后经考核合格的,按规定办理岗位聘用手续,享受政策规定的新丰县事业单位薪酬待遇。
在事业单位提供的薪酬待遇基础上,对于符合《韶关新时代“百团千才万匠”人才工程实施意见》“青年人才”认定条件的,经我县相关责任部门认定并报韶关市委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成功后,另给予相应的政策待遇:
(一)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且毕业于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的博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标准为30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二)具有一定实践经验(含实习期),较好的学业背景和专业基础,且毕业于国际公认的或经认定的国际知名学府和国家、省属重点大学的硕士研究生,人才津贴标准为15万元,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三)取得执业医师资格证的医疗卫生类青年人才,由用人单位在上述人才津贴基础上叠加给予5万元生活补贴,按照4:3:3的比例分3年发放。
(四)符合有关规定的可申领“丹霞英才卡”,享受户籍办理、安居保障、子女入学(园)、社会保险、医疗、景区、公共交通、公积金、金融等方面的便捷服务。
四、招聘岗位
面向社会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37名,资格条件详见岗位表(附件1)。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实行县招县管镇用,由县卫生健康局统一调配到新丰县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工作。
五、报名程序
(一)报名时间
2025年3月13日至2025年3月31日。
(二)报名方式
本次招聘实行网络报名。考生请于2025年3月13日8:30至3月31日17:30登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系统”(https://www.sydwzk.cn/gdxfxygtgkzp2025)报名。注册个人信息后,填写报名登记表,并上传本人近期免冠小一寸彩色正面证件电子照片。报名信息应当真实、准确、全面。
考生报名还需提供以下报名材料:
1.有效期内的二代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2.毕业证、学位证扫描件,2025年暂未取得毕业证的应届毕业生要提供能证明学历、所学专业的相关证明材料;
3.报考岗位所需要的相关证书扫描件。
4.有工作经历要求的岗位需提供劳动合同、社保清单等佐证材料。
以上材料按要求上传到报名系统。
(三)报名确认
考生请于2025年4月7日8:30至4月9日17:30登录报名系统确认是否参加笔试。未按规定时间进行确认的考生视为报名不成功。
(四)打印准考证
准考证打印时间为2025年4月14日9:00至4月18日17:00,报名成功的考生请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准考证是参加本次公开招聘的重要证件,请考生妥善保管。报考者参加笔试、资格审核、面试、体检时,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与报名时一致)。
(五)报名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将按有关规定予以处理。
2.国内普通高等院校2025年应届毕业生须于2025年8月31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2025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资格审查时需提供学生证、院校出具的在校学籍证明、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附成绩单〉等相关证明);其他报考人员均须于报名截止之日前取得相应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港澳台学习、国外留学归来人员须取得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境外学历、学位认证函及有关证明材料。
3.招聘单位根据用人要求,按照《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附件2)进行专业设置。报考人员不得报考所学专业代码与招聘岗位专业代码不一致的岗位。所学专业未列入专业目录(没有专业代码)的,可选择专业目录中的相近专业报考,所学专业必修课程须与招聘岗位要求专业的主要课程基本一致,并在报名时提供毕业证书(或能证明所学专业情况的材料,如学生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所学专业课程成绩单(须教务处盖章)、院校出具的课程对比情况说明及毕业院校设置专业的依据等材料。对含有两个以上培养方向的专业,如招聘岗位已明确具体培养方向的,应聘人员须符合具体培养方向方可报考。如《公务员专业目录》中的“企业管理(含:财务管理、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A120202)”,某岗位设置为“企业管理(限:财务管理)(A120202)”,则此专业中财务管理方向的应聘人员方可报考,市场营销、人力资源管理方向的不可报考。除专业目录中有列出培养方向的专业外,其他毕业证上专业名称后面以括号等形式列出的培养方向不能作为报考专业的依据。
4.行政机关国有企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岗)人员报考,须征得工作单位同意,并于资格审查时出具工作单位同意报考书面证明。
5.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凡与事业单位领导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亲关系以及近姻亲关系等其他亲属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等违反《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人社部规〔2019〕1号)的岗位。
6.招聘岗位要求“具有2年以上相关工作经历”的,应聘人员应具有与招聘岗位工作职责“从事……工作”相关的工作经历满2年以上,方可报考。工作经历计算截止时间为2025年3月31日。
7.报名时,部分岗位不作执业(助理)医师资格要求的获聘人员,需在首聘期内取得执业(助理)医师资格,否则不再续聘。
六、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笔试
笔试主要测评从事本岗位应该具备的基本能力与基本素质,医学类岗位考核内容主要为医学通用基本知识,会计岗位考核内容主要为财务专业知识。笔试采取闭卷形式,实行百分制,合格分数线为60分。笔试定于2025年4月19日,具体时间、地点详见准考证。
笔试成绩将在笔试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通过“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信息系统”统一公布,考生登录系统查询本人笔试成绩,不再提供其他查询方式。
(二)资格审核
笔试结束后,按照招聘岗位的1:3比例,由招聘单位对考生是否符合本公告基本条件及报考岗位具体条件进行现场资格审核。笔试合格考生人数未达1:3比例的,按实际合格人数进入资格审核。现场提交审核资料时间另行通知,请考生关注报名系统或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公告。
(三)面试
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总分为100分,合格分数线为60分。面试时间、地点等事项另行通知,请考生密切留意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的相关面试公告。
(四)考试总成绩
考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四舍五入保留小数点后2位。总成绩合格分数线为60分。
如同一岗位考生总成绩相同的,则按照面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成绩仍然相同的,则以面试主评委评分高低顺序确定名次;如面试主评委评分仍然相同的,按照笔试成绩高低顺序确定名次。
七、体检
根据合格考生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按岗位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选。体检标准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体检实施细则(试行)》等规定执行。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并按总成绩依次递补。
八、考察
体检合格的考生确定为拟聘用考察人选,按照《广东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考察工作实施细则(试行)》等有关规定,对其政治思想、道德修养、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表现、遵纪守法、廉洁自律、社会关系以及是否需要回避等方面的情况进行考察,并通过查阅个人档案等方式核实其是否符合报考资格条件。考察不合格或者放弃聘用的,可依次递补考察人选。
九、公示及聘用
(一)公示。体检和考察合格者确定为拟聘用人员,在新丰县人民政府网站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二)递补。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事业单位或者其主管部门可以在7个工作日内进行递补:
1.应聘人员体检不合格的;
2.考察人选未被确定为拟聘用人员的;
3.拟聘用人员公示结果导致不能聘用的;
4.拟聘用人员放弃聘用的。
递补人选从同一岗位综合成绩合格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依次产生,并按照本公告有关体检、考察、公示等规定办理。
(三)聘用。经公示无异议的,按照事业单位管理相关规定办理人事聘用手续,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明确最低服务年限为五年(不含规培期);服务期未满离开的,需承担违约责任,违约金标准由用人单位与个人在聘用合同中约定。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考核合格者,可按期办理转正;试用期不合格者,解除聘用合同;试用期包含在服务期内。被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逾期(自接到聘用单位通知7日内)不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
十、其他事项
1.本次公开招聘不收取任何报名费用,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不指定任何参考用书和资料。
2.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应聘人员须诚信报名、诚信考试,并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弄虚作假的,一经查实,即取消应聘资格,已办理聘用手续者取消聘用,应聘者本人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后果。
3.本公告由新丰县卫生健康局、新丰县医共体总医院负责解释。考生如对本公告信息或招聘的有关事项有疑问的,请致电新丰县卫生健康局人事办(0751-2251041),新丰县医共体总医院(0751-2252619)。
附件:
附件1:2025年新丰县医共体公开招聘专业技术人员岗位表。xls
附件2:广东省2025年考试录用公务员专业参考目录。xls
新丰县卫生健康局新丰县医共体总医院
2025年3月5日
附件下载: